今年臺灣憂鬱症防治協會的年度大會中,馬偕醫院精神醫學部方俊凱主任提出一個新的醫學名稱 :「失志症候群」(Demolarization Syndrom)── 靈感來自台語歌「愛拼才會贏」的第一句「一時失志無免怨嘆」。 對,就是台語的「失志」。
所謂的失志症候群,最先是來自於癌症病人的觀察,它並不是憂鬱症,也達不到傳統重鬱症或輕鬱症的診斷標準。引用方主任的描述:「當一個人受苦於嚴重的身體或精神疾病時,失志症候群是臨床的綜合體,包括持續地存在痛苦、無望、無助,以及失去生活的意義與目標。失志症候群在安寧照顧的領域已越來越被重視,特別是失志可能會伴隨憂鬱,也可能不一定會憂鬱,在失志的衡鑑,目前已經有一些用於臨床及研究的工具,並且同時與憂鬱的現象進行比較。因此,針對失志症候群,必須先進行鑑別診斷,才能做出適當的處理。對於失志症候群,至今仍然沒有定論,但是心理治療與靈性照顧是最常被考慮的方式,尤其是協助病人重建存在的意義。」
此臨床現象早於80年代即有心理學家描述並研究,而到了2001年澳洲墨爾本 Monash 大學心理醫學科教授 David M. Clarke 與墨爾本大學醫院安寧照顧中心教授 David W Kissane 正式提出此診斷名稱。他們發現癌症末期病患常出現「失志」(demolarization)的現象,他們觀察而歸納出的定義如下:
- 存在的絕望感 (existential despair)
- 無望感 (hopelessness)
- 無助感 (helplessness)
- 生命意義與目的之失落 (loss of meaning and purpose of life)
依過去累積的研究,他們認為必需把失志與憂鬱(depression)區分開來。
憂鬱多為生物因素(biological factors),例如血清素(serotonin) 神經元的功能低下, 而失志則多源於對未來的不確定因素, 則更傾向於心理因素(psychological factors)。
仔細分辨的話,憂鬱症特指一種「持續的情緒低落狀態」,總是無法快樂,缺乏動力、對任何事缺乏興趣;同時常常合併有飲食(無食慾或暴食)、睡眠(失眠或嗜睡) 的障礙 ,有時焦躁不安有時反應遲鈍,而對自我認知常會「低自尊」或有不當的「罪惡感」。
而所謂的「失志症候群」,專指一種「心理挫折的狀態」。他不一定會有其他生理、認知、行為等方面的症狀,可能日常生活沒太大改變,各種認知能力如常,情緒表達可能差異不大,一般社交場合可能也是跟大家有說有笑。然而若經由深度的懇談,則發現他的內心深處充滿了上面四種深沉的感受。
簡單說:「憂鬱」是一種低落感,低自尊,逃避、放棄、不再做任何掙扎的狀態。而「失志」卻比較像是一種懷疑、失落、抗拒、甚至是憤怒的感受。
重要的臨床議題是:因為不同,所以處理方式也不同。
憂鬱症以生物因素為主,因此使用抗憂鬱劑是合理也是重要的。但若是出現沒有憂鬱,卻有失志的病人,那麼處理的重點是需要心理治療, 而非使用抗憂鬱劑。而且,因為失志的病人心理上的無望感、存在的絕望感、生命意義的失落感特強,再加上他們並未降低行動的動力,反倒使他們的自殺風險更高! 所以面對這種狀態,自殺風險的評估是必要的。
「失志症候群」目前雖仍只是一種臨床現象的描述,還沒成為正式的診斷名稱。(因為它主要是心理層面的變化,牽涉到每個人不同的認知、價值觀、文化背景、乃至信仰等等。 包含的問題可說是「生命哲學的課題」,因此適不適合用「醫學的診斷」給予命名,仍有一些討論空間。)但已有許多專家認為他列入診斷,以提醒醫師的注意。
「失志」現象最常發生在各種重大打擊之後,包括末期癌症、重大傷害、長期進展無法治癒的嚴重疾病等等。 因此第一線的臨床醫師是最常面對這種情境的專業人員。 身為高齡時代的家庭醫師對此症候群當須有所了解,以便能及早發現,給予適當的處理。